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
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2
食品库房管理制度3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4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6
餐(用)具洗涤、消毒管理制度7
预防食品中毒制度8
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9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10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1
粗加工管理制度12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13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4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15
食品留样制度16
预防食品中毒制度17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8
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19
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2、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
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4、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再重新登记台账
5、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