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室内装饰设计员(师)职业标准(试行)一、职业简况职业名称:室内装饰设计员(师)职业定义: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飞机、车、船等内部空间进行室内环境设计的专业人员。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环境:室内、常温。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空间想象力和创作设计与绘画表现能力,一定的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色觉灵敏。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培训要求培训期限:晋级培训期限,中级(四级)不少于标准学时;高级(三级)不少于标准学时;技师(二级)不少于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一级)不少于标准学时。培训教师:培训设计员、助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训设计师、高级设计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培训场地设备:可容纳五十人以上的教室及具备绘图室、计算机绘图设备和工具的技能训练场所。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将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的人员。申报条件以上各等级申报条件均参照“关于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试卷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皆达分以上为合格。其中设计师2/10和高级设计师的考核须结合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审。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原则上按每名考生配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原则上按每名考生配名考评人员(:)。鉴定时间: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分钟。其中设计师和高级设计师的考核时间须根据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作适当延长。鉴定场地设备:理论考核场所为标准计算机教室,技能鉴定场所应具备满足技能鉴定需要的计算机房、以及绘图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和场地。3/10二、基本要求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知识职业守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科学严谨安全环保基础知识本职业从业人员各等级都必须掌握的通用基础知识。等级基础性知识项目重要知识点权重四级(中级)职业道德与劳动保护.从事室内设计工作的职业道德知识.在实际工作中的自我保护知识中外建筑历史.了解中外建筑发展历史,培养设计风格概念.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风格建筑的基本特点建筑设计基础.中小型民用建筑的设计基本原理知识(功能分析、平面组成以及空间组合等).中小型民用建筑的设计手法(方案的构思及一般的设计程序).居住建筑的设计规范四级(中级)人体工程学.人体工程学的基本知识.利用人体尺度与室内装饰功能关系进行细部设计室内设计原理.室内装饰设计的基本理论.造型、色彩、材质以及光线设计等基本原理.室内不同空间环境功能、造型、色彩、材质、照明的设计建筑结构与构造.建筑力学的基本常识.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能.各类建筑结构的受力特性.常用建筑的构造原理和构造方法.建筑各组成部分(基础、楼地面、楼梯、门窗、墙柱等)的基本构造室内环境与设备.建筑保温、隔热、采光、照明以及声音质量等的基本知识.室内装饰工程中有关水电等设施的管线排布知识装饰构造.室内装饰构造的一般原理.室内各种装饰构造(墙面、地面、顶棚、门窗、墙柱等)的一般做法装饰材料.装饰材料的基本知识.装饰材料的特性和适用性室内装饰预算.室内装饰预算的基本知识.室内装饰预算的操作方法4/10家具与陈设.家具、灯具及各类陈设布置和设计的原则.家具与室内空间的关系并利用家具组织空间建筑识图与制图.解读、绘制室内设计图纸的能力表现图技法.室内环境的基本表现技法.徒手勾绘空间形体的技能,素描、水彩、水粉等绘画的技能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装饰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常识.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标准计算机绘图.计算机绘图的常用知识计算机二维、三维辅助绘图.计算机绘制室内设计的各类方案图和施工图三级(高级)室内设计原理与设计.室内设计理论知识.工程方案设计能力.图形空间表达能力.绘制各类设计、施工图纸中外建筑历史中外建筑历史知识建筑设计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