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吴广靠什么发动群众起义陈胜吴广起义所说的“失期,当斩”,很可能只是为了动员群众起来造反而编造的一种说辞
动员起义的说辞陈胜、吴广的故事长期以来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大起义而广为流传
公元前209年,九百个被征发兵役去渔阳(今北京密云西南)驻守的农民,在大泽乡(今安徽宿县东南)遇到连日暴雨,无法前进,估计赶到渔阳肯定要迟到陈胜、吴广暗中商量,组织群众,突然发难,杀死带队的军官
陈胜召集大会,号召大家一起造反:“我们遇到豪雨拦路,服役肯定‘失期',按照法律都要被处斩首
即便饶我们不斩首,死在服役期间的可能性也是十分之六七
壮士要么不死,要死也要闹个大名声
王侯将相,难道是命中注定的吗
”大家果然一齐响应,引爆了轰轰烈烈的全国反秦战争
长期以来因为很少发现秦国法律的原文,而在《史记》、《汉书》中也可以找到类似的史实,所以一般都认为陈胜所言不虚
比如《史记·博望侯张骞列传》里提到,张骞封侯以后,在征讨匈奴战役中和另一位将领公孙敖,都因为“失期,当斩”,只能依靠侯爵爵位来抵赎刑罚,降为“庶人”
《后汉书·庞参传》载,庞参率军征讨西羌,半路遭遇伏击,他估计难以赶到前线,“既已失期”,就“称病”回军,被捕下狱
因马融上书,才得以被赦免
不过仔细斟酌散见于秦汉史籍的这几起“失期”案件,都和陈胜、吴广起义所说的“失期”有所不同
首先在性质上,后几起都是将领因率军参与会战而“失期”得罪,与陈胜、吴广等前往服兵役地点“失期”不同
其次,后几起“失期”案件中,得罪的是将领,并非普通士兵
也就是说,大泽乡遇雨止行,“失期”的罪名也是应该由带队的那两位“尉”来承担“当斩”的后果
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简战时“失期”死罪多前述汉代几个将领率军参与战役的“失期”,因为所带部队不能及时到达指定位置,就会直接影响到战役的胜败,因此对这一罪名使用死刑是有必要的这一死罪一直存在,在三国两晋南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