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工程(二标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总结山东水总有限公司2017年05月10日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工程(二标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落实,贯彻山东水总有限公司和中国水利行业相关工作要求,我项目部进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活动
对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工程(二标段)工程强制性条文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二、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总体情况(一)总体情况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主要包含以下部分:①培训学习记录
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反映强制性条文内容)
③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进行明确、具体的交底)
④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中增设一栏:所执行强制条文标准名称及条款号
⑤检验批验评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详细填写)
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⑦单位工程验收时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的“主要技术资料及施工记录”项目中增加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记录
⑧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以上情况各工程均满足公司及项目部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执行的要求,或按公司及项目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成熟的经验1.强条执行前,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强条执行组织,首先从组织形式上得到保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制定奖罚制度,并进行考核
2.必须对“强条”进行学习、培训,尤其是施工前对施工人员组织学习、培训更加重要,促使参建人员熟悉掌握“强条”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培训和交底,做到学以致用,立竿见影
3.各分部工程开始前,组织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对现阶段工程所涉及到的“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