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审计应注意的问题一、“应收账款”有无与“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相混淆的现象此种情况会造成核算不实、不准确
检查时,可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逐项核对
二、企业有无虚增应收账款以调节利润,夸大经营成果的现象此种情况主要是企业将未实现销售的产品做虚假销售,而将这部分“收入”通过“应收账款”科目挂账
如某企业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利润指标而将库存产成品30多万元列做虚假销售,从而虚增利润30余万元
检查时,应重点审查分析原始凭证及科目对应关系
三、利用“应收账款”科目转移资金有些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故意将本企业资金或产成品(商品)以“销售”或“劳务”、“外借”等名义转移到外地某关系单位,然后通过该关系单位的配合将这部分资金、物资挪作他用或者私分
如某企业年终为给职工搞福利,而将本企业的5万元资金以“借款”名义汇往外地某商场,账务处理是:借:应收账款,贷:银行存款
然后,给职工和上级领导发“购物券”,若干年后将此款项做坏账核销
检查时,可发函询证,或检查销货发票、出库单等原始凭证
四、利用“应收账款”科目调平账款这种情况多发生于一些财会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的企业
当发生相关账簿数字不符时,财会人员不是认真查找原因,而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硬性调整数字,人为编造,使其“相符”或“平衡”
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在“平衡”的背后,隐藏着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
如我们在审计时,曾发现有一笔分录“借:应收账款—××银行40000,贷:银行存款40000”,所附原始凭证是一张银行对账单
我们顿生疑窦: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不符合制定规定,并且账户对应关系也不符合实际,向银行收取什么款项,难道银行向企业借款不成
经过调查核实,原来该企业财会人员不经常与银行核对账目,从而使负责记载该企业账户的银行记账员以“订正账目记载错误”的名义,从该企业账户中擅自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