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1
目的:建立一个测定微生物限度的检查方法
范围:适用于需测定微生物限度的样品
责任:质检科无菌检验员对实施本规程负责
1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2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单向流空气区与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3供试品检查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中和剂或灭活剂,应证明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的生长和存活无影响
4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5℃~37℃
5检验结果以1g、1ml、10g、10ml或10cm2为单位报告
1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或cm2)
2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化学膜剂为100cm2;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
3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膜剂还不得少于4片
4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检验用量(两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供试品
3供试液的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
供试液制备若需用水浴加温时,温度不应超过45℃
供试液从制备至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如下
1液体供试品取供试品10ml,加pH7
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混匀,作为1:10的供试液
油剂可加入适量的无菌聚山梨酯80使供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