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读何正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效力*《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内容*学校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办法》的法律地位极其效力•1、《办法》的法律地位极其效力:•〈办法〉是由教育部制定的规章,属于行政立法,其地位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之下
•2、〈办法〉与地方性法规的关系:当二者有冲突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则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办法〉的适用1、学校组织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2、学校的校舍、场地、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3、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后果二、学校伤害事故处理的原则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三、学校举办者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1、学校举办者:提供标准的校舍、场地、设施2、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措施,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学校的责任:保护、管理、教育•1、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救教育•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3、当事故发生时,应及时采取救助措施•4、对不同年龄的学生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五、学生的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避免和消除危险•六、父母及监护人的职责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第二章事故与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学生伤害事故可分为学校责任事故、学生责任事故、第三方责任事故、学校意外事故、其他责任事故•一、学校责任事故•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有明显不安全因素2、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
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4、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