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幸福在哪里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刘儒德生活本身的目的是获得幸福。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资源,其自身的幸福对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具有及其重要的价值。儒家经典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只有教师修得自身的幸福,才有助于使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幸福。从组织层面看,学校应当关注教师的幸福。教师的幸福感与学校的文化发展、工作效率乃至组织活力息息相关。如何使教师获得幸福,或者说变得更加幸福呢?当前方兴未艾的积极心理学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启示。从一项幸福感公式说起积极心理学认为,主观幸福感是个人内心的一种持久的满足感、愉悦感和健康感。幸福感是个体的一种主观感受,没有绝对的外在标准,因为它受许多因素的影响。索尼娅?柳博米尔斯基在《幸福多了40%》一书中,基于积极心理学之父马丁?塞利格曼的观点,提出一项幸福感公式。幸福感=50%的遗传+10%的环境+40%的个体行为积极心理学通过对同卵双生子与异卵双生子的研究表明,人们幸福水平的差异有一半是由遗传决定的。假如有100个人具有像同卵双生子那样相同的基因,他们之间的幸福水平纵然有差异,但这种差异可以减少50%。这种幸福的原点,是与生俱来的。有一个研究追踪了22位彩票大奖的获奖者,将他们的快乐水平与22位匹配者对照,结果是在短暂的快乐高潮后,他们并不比对照组幸福。其中有一位获2200万美元大奖的女士,在获奖一年以后被诊断为长期忧郁症患者。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研究者也发现因脊椎受伤而瘫痪的病人在8个星期内就在快乐情感上有很大反弹。一年以后他们的快乐程度只比一般人略低。有的人生来乐观,有的人生来悲观。人生中的大喜大悲可能短暂地改变我们的情感体验,但我们会很快地回归到这一原点上。最容易引起异议的是影响我们幸福感的环境因素,只能起到10%的作用。贫穷与富有、健康与疾病、美丽与丑陋、结婚与离异,生命中诸如此类的不同境遇只能解释10%的幸福差异。假如有100个人生活在同样的环境中,例如,一样的家庭出身、容貌、智力水平、教育程度、住房、婚姻、收入和身体健康状况,他们的幸福水平差异只能缩小10%。幸福与金钱并不存在想当然的正比关系。纽约《时代》杂志的结论是,金钱确实买不到幸福。就个体而言,收入的增加所带来的快乐也是短暂的。研究表明,重大的个人财务状况变动(如被解雇或升职)对人的快乐程度的影响持续不到3个月。总体而言,在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之后,金钱并不是人的幸福水平的影响因素。同样,婚姻、容貌、健康等环境因素对幸福水平的影响也是同样微小。除了基因和环境之外,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我们的思维和行为。假如有100个人具有相同的遗传基因和生活环境,他们的幸福水平仍然存在40%的差异。如果我们观察那些真正幸福的人,我们会发现他们是在忙碌的同时享受幸福。他们在忙于寻求对事物新的理解、为新的目标而奋斗或者调整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如果一个经常不开心的人想要享受人生的乐趣、热情、满足、平和与幸福,他是可以做到的——通过学习幸福的人的习惯和行为。主观意识和行为对我们幸福水平的影响是显著的。幸福的关键不在于改变基因,我们也不可能改变基因。幸福的原点本身无法改变,不受外界变化的影响与控制。因为我们对好事具有快速适应的能力,所以持久的幸福也不是来源于生活环境的改善。幸福的关键在于我们的主观意识和行为。我们的幸福水平有40%的提升空间,这是我们能够控制和改变的40%,是我们可以通过日常行为和思维来提升或降低的40%。人生在世,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幸福,追求幸福,那么什么是幸福,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怎样在忙碌的工作中追求幸福,我们的幸福是什么?以下的文章或许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有特殊的借介意义教师的幸福在于培育自己的幸福从幸福感公式考察教师这一职业,教师的幸福感50%左右是教师自身不能改变的,40%左右是教师自己能够掌控的。其中,10%的环境因素中有一部分是可以通过自身努力而改善的。例如,学历、职称、岗位、工作成绩、奖励以及相关的生活环境等。更为重要的是,有40%是由教师主观意识和行为决定的,这就涉及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幸福观以及一些行为习惯。许多积极心理学家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