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动在幼儿音乐教学中的作用“幼儿音乐教学是音乐教育中的一部分,这种早期的音乐教育为幼儿提供发展其音乐才能的机会,是成人所能给予幼儿的最良好的关心和培养
”①当我们从教育学、心理学角度,从幼儿年龄特点、教学大纲要求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来审视幼儿音乐教学时,显而易见,培养孩子对音乐的感受力、审美力、表现力及创造力,在感悟音乐中陶冶情操,是幼儿音乐教学追求的主要目标
律动又称为音乐动作,是在音乐伴奏下,根据音乐的性质、节拍、速度、力度等,有规律地、反复地做某一个动作或一组动作,它对幼儿身心的健康、情操的陶冶和智力的开发,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学习音乐舞蹈奠定基础
律动虽然只是单纯的摆动身体,但是学习舞蹈之前的必经过程;舞蹈则是一种具体的身体表现
要学习舞蹈,必先进行身体律动的体验与学习,而且关系到孩子的肌肉发展与平衡感,至少要五岁以后才宜学习舞蹈,国外通常七岁左右才开始
提起“律动”与“舞蹈”的不同,专家表示,“律动”源自于诗歌,蕴含有节奏性、韵律性,“律动”是“舞蹈”的要素之一,包含动作、空间、时间、力量四个元素才能构成“舞蹈”,舞蹈是一种有组织架构、有主题,并有强弱快慢的肢体摆动
对幼儿来说,律动相对于舞蹈更符合其年龄特点,舞动身体是幼儿一种天生的自然反应,意谓着孩子对节奏、旋律的心神意会与融会贯通,比透过语言传达后所产生的动作更细腻贴切
因此在幼儿园的音乐活动中,律动活动可以培养幼儿对音乐的兴趣,增加幼儿感受乐曲的能力,体验音乐活动中美的情趣,提高幼儿对音乐的表现创造能力,使幼儿通过活动得以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有关文献在幼儿音乐教育的重要性或幼儿律动活动对幼儿创造性培养方面作了较详细的论述,笔者认为组织律动活动在幼儿音乐教学中具有突出的作用,是全面发展幼儿音乐才能的有力手段,本文尝试对律动在幼儿音乐教学中的重要性进行具体分析探讨
一、幼儿律动活动是培养幼儿音乐感受力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