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外汇管度第一阶段分散状态外汇收入由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委员会统一掌握、分配和使用:(1)外汇分配原则:先中央后地方、先工业后商业、先公后私;(2)建立外汇的供汇与结汇制度;(3)严禁私自携带或邮寄人民币、外币和金银出国
第二阶段从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外汇管理工作从分散走向集中,进而实行全面的计划管理,以行政管理为主
①对外汇收支实行全面的、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
②所有的进出口活动均由国营进出口公司负责
③对借用外债和利用外资基本上采取排斥的做法
第三阶段,外汇管理体制进入全面改革的时期(1979-1993)高度的计划控制变为更多地依靠间接的市场调控手段1)设立专门的外汇管理机构,颁布外汇管理法规
2)实行外汇上缴和留成制度
3)建立外汇调剂市场
4)改革外汇金融体系,引进外资金融机构
5)建立对资本输出入的管理制度
6)发行外汇兑换券,放宽对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
第四阶段(现阶段)银行结汇是指企业将外汇收入按当日汇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银行收取外汇,兑给企业人民币
银行结汇逐步由强制结汇向意愿结汇过渡,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逐步放松
银行售汇是指企事业单位需要外汇,只要持有效凭证到外汇指定银行用人民币兑换,银行即售给外汇
银行售汇制的实行表明我国已取消了经常项目下正常对外支付用汇的限制
①合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积极鼓励企业“走出去”
②严格控制外债规模,全口径统计监测外债风险
③审慎开放资本市场,积极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
第一个时期(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年7月8日,我国开始实现全国统一的人民币汇率;●1949年至1950年3月:人民币汇率频繁调整,大幅度贬值;●1950年3月全国财经会议后:人民币汇率不断调高
这一时期的人民币汇率,以购买力平价理论为依据,以“物价对比法”为基础,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具体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