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实验学校“犁痕”文学社社团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文学社内部管理,规范文学社成员行为,明确社员职责
高效、合理地提高文学社的运作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规章制度1.社员不得违反校纪校规,在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思想健康
2.社员之间要相互关心,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不得制造分裂
严禁社员之间不良竞争或者诋毁、侮辱和陷害他人,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强制除名
3.社员在任何场合不得做出任何有损文学社形象的行为,违者给予除名4.社员应按时参加社内各类活动,无故迟到两次或者缺席一次者给予批评,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给予警告,迟到多次或者缺席三次者给予除名
如有事先请假,获批准后才可离开
5.社员应按时向文学社递交稿件,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收齐,拖稿者给予批评,一次不交稿者,给予警告,两次不交稿者给予除名6.文学社活动绝不占用上课时间
如有必要会进行协调
社员不该以社内活动为由旷课,一经发现给予除名
7.禁止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公开道歉,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8.社员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响应处分:批评、警告、除名、任何社员达三次批评折合成一次警告,三次警告直接除名
二、例会制度1.文学社必须定期召开全体社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
2.各社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
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事因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上级请假3.各社员不得影响例会正常开展
积极踊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4.社长严格监督自己部门的成员,做好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后期总结工作
副社长做好签到记录
5.无故迟到15分钟者,批评;无故缺旷1次或迟到15分钟3次者,警告;无故缺旷2次或迟到15分钟3次以上者,给予除名
三、内部管理机构(一)组织领导名誉顾问:刘汉臣王兴东主编:李杨武玲玲技术顾问:贾建涛(二)组织形式1.在校所有学生都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