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浙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统一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造价员资格证》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资格证明
第三条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工作,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全省造价员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订本省造价员管理制度;(二)负责统一编制培训教材、统一命题和组织考试;(三)制订造价员继续教育计划;(四)组织部署全省造价员验证工作;(五)监督检查造价员从业行为和管理机构自律管理行为;(六)负责造价员资格证章的管理;(七)负责造价员计算机网络管理
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依照本实施细则负责辖区内造价员管理工作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对全省造价员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各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协助同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造价员自律管理
第四条本省造价员资格报考、变更、验证、注销、信用档案等管理事项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以下简称“造价员管理系统”)
第二章造价员资格考试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全省统一专业和考试科目、全省统一考试时间
第六条本省造价员资格分为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四个专业
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案例)两个科目
其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按专业不同分为《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