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勇的一天卢勇的一天早晨,八年级学生卢勇背起书包上学。到了学校,早晨,八年级学生卢勇背起书包上学。到了学校,卢勇把吃剩的早餐随手往教学楼的楼梯边一扔,走进卢勇把吃剩的早餐随手往教学楼的楼梯边一扔,走进了教室。午餐后,卢勇到邮局寄信。回校的路上,看了教室。午餐后,卢勇到邮局寄信。回校的路上,看到有两名社会青年在持刀敲诈勒索一名低年级的同学,到有两名社会青年在持刀敲诈勒索一名低年级的同学,卢勇急忙到附近的公用电话亭打卢勇急忙到附近的公用电话亭打““110110””报警。放学后,报警。放学后,卢勇用自己的零花钱给生病的妈妈买了一块她喜欢吃卢勇用自己的零花钱给生病的妈妈买了一块她喜欢吃的蛋糕。的蛋糕。晚上,他就前两天社会调查中了解到的晚上,他就前两天社会调查中了解到的““六合六合彩彩””赌博泛滥的现象,向有关部门提出综合治理的书赌博泛滥的现象,向有关部门提出综合治理的书面建议。面建议。请根据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请根据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卢勇享受了哪些权利?履行了哪些义务?没有履行哪卢勇享受了哪些权利?履行了哪些义务?没有履行哪些义务?些义务?受教育权受教育权通信自由权通信自由权建议权建议权消费权消费权受教育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义务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义务扶助父母的义务扶助父母的义务乱扔垃圾乱扔垃圾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1.宪法规定:国家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2.义务教育法规定:公民必须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3.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一、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杨顺德,今年52岁,四川蓬溪人,1992年的一天,他在医院看到一位乡亲由于血库存血不足而失去生命,从此便萌发了义务宣传无偿献血的念头。2001年4月2日,杨顺德拿着打工攒下的2万多元钱,瞒着家人开始了徒步全国宣传无偿献血的征程。从四川老家出发,杨顺德一路经过陕西、甘肃、新疆、内蒙古、山西、河南等26个省、市、自治区,穿破了30多双军用胶鞋,印发了3万份宣传资料和挂图,无偿献血20多次,近1万毫升。被誉为“中国徒步行走宣传无偿献血第一人”“农民献血大王”。1.杨顺德的行为是否是法律要求必须要做的?2.杨顺德的行为有什么意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国法律提倡和鼓励公民实施的行为还有:鼓励公民植树造林鼓励公民保护环境鼓励公民节约自然资源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普通话问题解决我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凡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一次中美联合在喜马拉雅山进行考察,一位司机将一个啤酒瓶扔到车下,同行的美国专家看见后,弯腰将瓶子拣起来放回车里,司机再次见到瓶子时不知缘由,又将瓶子扔到车下,再补上一脚踢到车底下,这位专家见到后,又钻到车底下去拣,他身高体胖,弯腰都很费力,可他不屈不挠,最后终于将瓶子拣起,重新放回车内。美国专家为什么又一而再地将瓶子拣回来呢?二、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国法律要求我们必须作出的行为还有: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已被确认为恶性传染病患者,有接受隔离、及时就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应诉的义务三、法律禁止的,我们坚决不去做宪法条文:第9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第37条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38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