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XXXX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XX县XX镇XX路XX号承包方:XXX(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巫溪县城厢赵家坝滨河南路的XXXX大酒店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一、承包内容:XXXX大酒店经营业务(含餐饮、住宿)。二、承包期限:三年,自XXXX年十月二十六日至XXXX年十月二十五日止。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每年五十万元,乙方必须于每年十一月一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度的承包金并承担相应税金。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2.将XXXX大酒店移交给乙方经营。3.将宾馆内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4.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5.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同意后,合同即告解除。(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XXXX大酒店。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5.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8.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11.乙方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XXXX大酒店声誉和形象的事。112.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13.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各类管理费等与本宾馆经营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4.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如有短缺或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搬迁后3日内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1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五、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200元计算。如逾期超过十五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宾馆及其它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2.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损害甲方及XXXX大酒店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六、其他1、XXXX大酒店作为甲方及其甲方所在单位的定点酒店,乙方应给予享受特殊价位的优惠。(套房150元、标间双人间80元、职工午餐每人3元、餐厅酒水可以自带)2、三年经营承包期限满后,乙方应全面更换宾馆全部床铺、被套。3、承包期满,如乙方有意继续承包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七、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九、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3年月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