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努力规范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过程和行为,不断改进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在认真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布,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0年9月25-3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和来函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info@gj
cn来函请寄: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城市司服务业价格处收
邮编:100826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以下为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一、调查目的全面了解和掌握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为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国家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社会公众需要提供基础统计信息
二、调查任务按月调查和收集大中城市新建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相关基础资料用于计算价格指数
三、调查城市及范围(一)调查城市调查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以及其他35个选中城市
(二)调查范围调查范围为70个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四、调查方法与调查内容(一)新建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与内容⒈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不单独进行调查
新建住宅交易的网签数据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所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幢号、总层数、所在层数、住宅结构、成交总价(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签约时间等
⒉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个楼盘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也不另作调查
(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方法与内容⒈二手住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