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小窑“一通三防”灾害管理制度1、在新采区设计施工前,由地测部门提供井上井下对照图及相关技术资料,每季度根据井田内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定、通报
2、由地测部提供周边小窑的的井下井巷布置、采区范围、井下采掘工作面及采空区有害气体涌出相关资料
3、由安监部、地测部、通风部协调解决进入小窑地面、井下实地探测的相关事宜
4、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救护队、通风部、生产技术部、安监部有关技术人员进入小窑地面、井下进行实地探测工作
地测部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建立档案保管
5、采区内存在有小窑封闭采空区的在采区设计前和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时,另编制预防小窑“一通三防”灾害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报区域公司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通过后,方可施工
6、预防小窑“一通三防”灾害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每季度或井下、地面发生较大变化时(抱括小窑),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补充修订,会审,报区域公司总工批准
7、预防小窑“一通三防”灾害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矿成立领导小组,分工负责,逐项实施验收,措施不落实、安全工程不经峻工验收,不得生产
8、预防小窑“一通三防”灾害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各单位职责,不认真履行、失职者,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按公司事故追究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9、矿公共关系部负责协调采煤工作面地表塌陷、裂隙区回填、压实工作,通风部每周观察一次
每季度进行一次地表裂隙漏风测定
10、对所有可能受周边小窑火区影响的采掘工作面或已出现自燃倾向的工作面,在采取必要的防灭火措施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对井下所有可能出现一氧化碳气体地点进行检查,检查人员还应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器,发现一氧化碳超限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
11、技术部应加强对周边小煤窑的安全管理,及时掌握小窑的开采范围、通风方式、地质及发火情况等第一资料,并定期向总工程师汇报
12、通风部要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