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转变“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1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的部署安排,进一步转变执行工作作风,2规范执行行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的问题,切实执结一批涉金融债3权执行案件和其他执行积案,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4“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黑高法密58号)要求,结合我5县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目标通过开展“转变执行作6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执行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执行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7,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以切实解决,反消极执行、反消极协助执行、反规8避执行、反阻碍执行长效机制得以建立,执行信息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得以长足发9展
二、工作任务(一)对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2007年1月1日以来10录入案件重新核实,对所有未录入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案件,包括未正式11立案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补录
(二)继续清理2014年6月30日前立案12的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
(三)清理化解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交办、督办的执行13信访案件
(四)清理最高法院、省法院、市中院交办的2014年6月30日前立14案、各级各类银行、农合机构作为申请执行人,且有明确可供执行财产的借贷纠纷案15件
(五)清理截止2014年6月30日,立案一年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其他未16结执行案件
三、时间和步骤此次活动期间为2014年7月15日至2015年177月15日,为期一年,按照最高院“严格时限、明确责任、集中化解、依法处理”18的要求,分为五个步骤:(一)组织部署(2014年7月31日前)学习领会这19次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开20展专项活动的主动性与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