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惩罚在学校教育中,不可避免地要对学生进行表扬、批评、奖励、处罚等教育活动
这些活动对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自控能力、纪律性以及调动其学习、工作的积极性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达到教育目的的手段
不管是批评还是表扬,都属于心理学中所说的强化理论的应用
简单而言,奖励能够增加某一行为出现或加强这一行为,而惩罚则会使该行为消退或消失
有时,将奖励撤除也会起到惩罚的作用
在教学中运用这些手段是一门艺术,使用不当可能适得其反
为了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奖惩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客观、正确的奖惩标准才能达到教育的目标
奖惩不应该以教师个人好恶来定,奖惩的标准要前后一致,不应该有特例或下不为例
如果标准必须变化,一定让学生感到有道理可遵循
奖惩标准的可操作性要强,应事先公布于众,学生感到奖惩不是出于教师个人恩怨,能根据标准预测自己言行结果,以便有所适从,激励和约束自己
奖惩要对事不对人;在评论具体行为和事件的是非功过时,不是简单、抽象或总体的肯定或否定,而是多讲小道理,少讲大道理
教师要慎重地进行奖惩,对于所有涉及奖惩的问题都要深入调查,掌握事物的来龙去脉,甚至一些细枝末节,然后再去处理
避免由于不了解而造成的师生之间、同学之间关系紧张
奖惩应不论亲疏,不计前嫌
不适当的褒贬,常导致学生产生自负、自夸或自欺、自卑、自弃心理
对于年龄较小的学生心理尚不稳定的特点,教师可以表扬,使其更加巩固和完善
不要把奖惩集中在一个学生身上,任何人都不是全好或全坏,注意在不同层次的学生、不同活动中,树立不同的榜样,以便调动更多学生的积极性
使每个学生都能清楚地看到别人和自己的优、缺点,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使受奖的学生不孤立,受罚的学生也不会脱离集体,都能健康成长
当教师发现对学生的批评不正确时,要立刻在适当场合做自我批评,千万不要强调某种理由为自己失误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