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林权流转合同云南省林业厅监制林权流转合同说明一、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中的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咨询。二、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的林权流转是指在不改变林地所有权及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权权利人将其可以依法流转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依法全部或部分有偿或无偿转移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行为。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者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五、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出示本合同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六、本合同文本中的【】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后,选择的打√,不选择的打×。七、林权流转应当使用本合同。本合同文本由省林业厅负责解释。林权流转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出让方共有人:【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地址】【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出让方共有人:【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地址】【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公开、平等、有偿原则,在协商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林权流转范围流出方流转的是【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林权流转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矿藏物和埋藏物。林权流转以宗地为单位。第二条流转宗地基本情况(一)宗地情况林权证编号:。林权证字号:林证字()第号。宗地编号:。林地类型:采伐迹地。坐落位置:绥江县县(市、区)中城(镇)中村村委会村民小组,小地名。四至界线: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宗地地形图(示意图):附后。面积:亩(大写:)林种:树种:(二)宗地上的附属建筑及设施资产第三条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流转林地使用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林权流转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转让的方式流转该宗林地的林权。第五条流转林地的用途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第六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一)流转价款本合同约定林权流转价款总计为元(大写:)。1、林地流转价格为元/亩·年,流转年合计元。2、流转林地上的林木元;3、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不单独计价】【一并转让给乙方,价格元】。(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方式和时间支付: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2、分期付款支付:3、其他方式支付: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有权依法享有流转收益,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回森林、林木、林地。(2)有权依法按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林地林木的使用情况,有权制止乙方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3)合同期限内,乙方将流入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流转给第三者或作抵押的,甲方享有知情权和同意权,并要求第三者(或再次流入者)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履行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2、甲方的义务:(1)确认上述流转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没有债务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权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或损失。流转后在合同期间发生的权属纠纷,甲方有义务出面处理或协调解决。(2)按流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流入方移交森林、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以及实物资产。(3)维护和尊重乙方的正常流转经营权,不得随意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