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临时用工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学生食堂(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1、乙方负责学生食堂煮饭、洗菜、炒菜,分菜、分饭工作
2、帮学生清洗、收拾瓢、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人每天35元
(三)逢年过节甲方慰问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2、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3、食堂员工实行聘任制,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
4、食堂员工为临时工,工资实行包干,按上班天数每人每天35元,按月发放
5、寒暑假不享受工资待遇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1、食堂员工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应在前一月内提出辞呈申请,如突然自行终止合同,学校结算时不多发一个月的工资,照天结算
如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书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时上岗
3.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2.旷工时间超过一天的;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5.伪造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