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XHDG04
01—20051矿井通风系统与风量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本矿矿井通风系统与风量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政策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矿井质量标准化检查办法》3矿井通风系统3
1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主扇必须保持连续稳定运转
1因检修停电等原因确需停主要通风机时,由停主扇施工单位提出计划,协同通风区编制停送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2因主要通风机停转、停风受到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必须先撤至进风巷道中,由矿技术负责人或值班领导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2矿井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填入相关记录,并妥善保管,放置在主要通风机房备查
3主要通风机日常管理与操作,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每小时应将通风机运转情况填入专项记录,发现有异常变化时,必须立即报告矿总调度室
4矿井每年组织一次反风演习;每三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每五年进行一次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
5矿井要不断完善通风系统,确保风巷畅通无阻,采取合理的降低通风阻力的措施,使用情况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所需
6由设计、生产、通风等部门严格把关,消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
7及时构筑必要的通风设施(主要进回风巷之间联络巷设置正反向风门或挡风墙)
4矿井风量配备4
1合理调配风量,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2通风部门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负责风量调整工作,严防有害气体及温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为井下生产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3通风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安排和现场情况,每月编制风量分配计划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矿井风量不足或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