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聘用合同甲方:册亨方舟驾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会计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第四条工作报酬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会计工作岗位,甲方按每月元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计发工资的具体日期为。甲方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的工资。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等假期。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导致甲方财产如(保险柜、现金)被盗或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