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集体经济40农村经营管理2024.2闵行区是上海市唯一的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现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35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9.17万人。截至2023年11月,全区农村集体总资产达1347.28亿元,农村集体总收入92.52亿元。近年来,闵行区不断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与监管,在创新运行机制、盘活资源要素等方面形成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制度安排。聚焦确权赋能,释放集体经济组织“新活力”自2011年起,闵行区先后完成三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第四批也即将完成,基本建立了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成员利益保障机制,构建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长效增加机制。党建引领,机制创新。闵行区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任组长,镇村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通过出台一系列改革政策文件,建立“一把手”工程、工作例会、进度月报、联络员、考评奖惩等5项制度,将改革工作纳入对镇街绩效考核内容,设立专项资金对改革村实行考评奖励,累计发放奖励经费4810万元。明确思路,分类推进。闵行区采取了一镇一策、各村各案的改革方针,探索形成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等多种模式。一是明确村级改革思路为“确权到人、颁证到户”,镇级改革思路“份额到村、收益到村”。二是先村后镇,在完成村级改革的基础上做好镇级改革。三是分类推进。明确城市化地区可采取股权形式量化集体资产,农村地区采取份额形式赋予成员合法权益。对经营性资产优先股权量化,对资源性的承包地给予确权登记颁证,对公益性资产实行保全管理。规范操作,把握关键。一是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全过程公开。例如,成员身份与农龄统计实行“三榜公布”,资产处置、股权设置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五分之四以上成员代表同意后才可实施。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对共性问题如成员身份确认、清产核资等,明确政策规定,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对一些个性问题,如成员权利受限等问题,允许各村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里予以明确。完善权能,注重公平。结合实际,出台《闵行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的退股申请书、转让协议书、审批文书等规范性材料。重点对股权退出提出规范性要求,规定股权受让人的持股额不得超过成员平均持股额的5倍,明确股权抵押总数不得超过本组织股权总数的20%。通过股份权能改革,妥善解决了成员新老交替、股权流转等问题。目前,已有5345人实施了股权有偿退出,退出金额2.72亿元。登记赋码,加强管理。目前,全区128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登记赋码。出台《关于加强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内部架构、人员职能、换届选举等运行管理要求及程序。开发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服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闵行经验”王静新型集体经济41农村经营管理2024.2务平台,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股权、收益分配等做到可审计、可追溯。经过多年改革实践,闵行区明晰了每个成员拥有的集体资产份额,分配制度也由单一的按劳分配变为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探索多种模式,挖掘集体经济组织“新潜能”通过实践探索,闵行区逐步形成了以租赁经营为主、多种模式并存的集体经济发展格局。规划引领,探索特色化发展。一是加快升级改造,向园区化方向发展。如莘庄镇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全力推动友东路区域产业园转型升级,集体租金收入比原来增长17%,工业总产值达10亿元。二是打造“亿元楼”,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如虹桥镇通过二次招商逐步打造合川大厦、万象城等13栋亿元楼,实现楼宇和产业的良性互动。三是围绕市“二旧一村”和闵行“一南一北”“两改造一提升”等重大项目建设,探索物业回购、资产参股等多种参与途径,不断拓展发展空间。思路创新,实现多元化发展。一是采取联合投资经营的方式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如颛桥镇原黄二村利用121亩集体建设用地和4万平方米老旧厂房,由区国资公司、镇集体公司、村集体和社会资本成立合作公司,将老旧厂房改造成以设计研发为主的楼宇型园区。改造后,租金从1元/天/平方米提高到2.2~2.5元/天/平方米,集体年租金收入达1500万元。二是以村村抱团、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