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资源共享在执行工作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执行难”,是一个不争的社会现实,它不仅“难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还难在执法环境,破解这些难题,仅仅依靠法院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各部门联动、互动
前不久在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关于反规避执行的九起典型案例中,反映了九种执行手段,每一种都有效,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审计执行、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强化财产保全、罚款拘留等,其中还有一项是资源共享
当前,部分被执行人抗拒、逃避、规避执行的方式方法日趋隐蔽和复杂,加之我国目前社会信用和惩戒机制尚不健全的现实情况,执行机构反规避执行的形势十分严峻,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有效破解各种规避执行行为,在此笔者主要针对资源共享谈一些意见
有很多时候,法院到银行扣款时,涉及到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利益,银行往往有意拖延,给被执行人时间转移存款,使法院的执行落空
有时法院到房产进行查封时,也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法院对此无能为力,任其转移
为了减少此类现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采用资源共享是比较有效的方法
资源共享顾名思义,实际就是大家共同享有数据和应用程序,以方便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在共享的资源中,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数据,也可以看到被执行人资金流动情况,可以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的相关信息,及时控制住资金的流出,以便取得证据,这样可以反规避执行,使被执行人无法逃债,从中可见资源共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资源共享是建立和增强反规避执行工作的重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根大指出,与“拒不执行”不同的是,规避执行是给逃避债务穿上了所谓的合法外衣
近年来规避执行花样翻新,超低价出让财产、虚构债务关系、通过关联企业逃避债务、公款私存,手段越来越隐蔽、复杂,“通过法院、仲裁,或者通过公证债权文书,通过这些司法工具或准司法工具来规避执行
”虽然做法种种,但如果能建立一个良好的资源共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