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疏港一路立交桥工程地上附着物拆除专项方案地上附着物拆除专项方案一、编制依据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2、《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准则》CJJ45-2006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5、《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016、《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7、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疏港一路工程竣工图8、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二、编制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疏港一路立交桥工程,路灯、路缘石、波形护栏、信号灯、标志牌拆除
三、工程概况疏港路一路与子信路枢纽互通立交桥工程为需拆除K4+900-K6+260范围内(共计1360m)的路灯、路缘石及波形护栏
路灯采用12米单侧灯杆,灯具采用半截光型LED-1-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疏港一路立交桥工程地上附着物拆除专项方案灯,路灯间距为40米
路灯基础为预埋钢筋混凝土基座,四颗螺栓固定,位于主道与辅道边分带中,约136盏
路缘石为机割石,断面尺寸为:33cm*20cm,拆除长度为1360*8=10880m;护栏为波形护栏,拆除长度为1360*6=8160m;拆除人行道为1360m*2
2m=2992㎡
拆除标志牌14个(分别位于原疏港一路、子信路主线和疏港一路与子信路交叉口位置)、信号灯2处(分别位于疏港一路与子信路交叉口和疏港一路与滨海公路交叉口)
具体工程量以总监办和业主最终确认为准
该地段行车、行人较多,拆除施工中确保行车、行人安全同时防止灯杆、灯具、路缘石、护栏损坏尤为重要
四、施拆前准备工作本次拆除将路灯、路缘石、波形护栏、标志牌和信号灯一并拆除
拆除施工前与产权单位做好对接,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1、施工前,对施工区域影响车行道范围安放锥形帽,并在道路前后安放警示标志牌,提醒行车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