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灵一中教师评优评先方案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设一个互比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人际环境,使评优评先工作起到激励先进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一、参评对象:本校在职在岗的所有教师。二、评选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2、教育理念先进,师德高尚,勇于奉献,教育教学工作深受师生和家长欢迎;在提高教师素质,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学校方面成效显著。3、能服从学校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4、热爱学校,忠于职守,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三、评选原则1、本学年度期中、期末(中招)成绩优秀者或所接班级成绩进步特别显著者优先评选;2、超工作量或满工作量者优先评选;3、同等条件,带班主任者或积极兼职管理切成绩突出者优先评选;4、在三个年级中,九年级教师优先评选;5、同等条件,积极参加课改实践和教学竞赛活动取得成果者优先评选;四、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2、因师德问题造成学生家长上访的;3、因工作疏漏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的。4、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5、一学期内事假超过10天或病假超过30天的。三、评优评先办法1、个人申报,年级主管领导初步审核推荐给校长办公会;2、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核,确定出推荐上报的名单;3、办公室或年级主管通知被推荐教师准备相关材料,办公室公示推荐名单,收集审核相关材料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