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县级教坛新星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利辛县2012年教坛新星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我校开展评选县级教坛新星和骨干教师的工作。我校本次评选县级教坛新星人选指标9名,拟从5月份评出的校级教学能手中产生(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县级骨干教师按规定条件评选,不受人数限制。一、成立组织评选领导小组组长:巩敬耕副组长:学校班子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解士敏(兼)成员:有关处室主任,教导处、教科研中心、督导室副主任,教研组、年级组组长二、评选骨干教师工作程序1、11月12日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启动工作。2、11月13-16日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审条件结合自身情况申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给教导处。年龄40周岁以上,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近三年来受到县级以上表彰且符合骨干教师评选标准的,可直接申报县级骨干教师评选。已经是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原则上不再申报。3、教导处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由教导处组织、教科研中心和督导室配合,进行复核,拟定人选名单,上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县级骨干教师名单。11月26日,由校长签署意见后,名单上报县教育局。三、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规范程序,执行标准,择优推荐。2.遵守纪律,工作负责,公正公平,完成任务。利辛高级中学2012.11.9.附件1:县骨干教师评审标准一、参评标准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2、具有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5、取得县级“教坛新星”或“教学能手”称号。二、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三、教育教学近三年来,教育教学教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且成绩显著。第1页共2页2、近三年来在学校教学评比中成绩突出。3、近三年来工作量饱满。教师承担满工作量,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4、近三年来,开设过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其中至少1次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1次。5、教学必须使用普通话。四、教研科研近三年来,教研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合著)1部。凡合著,每部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3、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得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1次。4、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1次。5、县级以上课题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6、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会演、会展或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2次。五、培养指导教师在校本教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教改活动等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六、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1、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2、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3、搞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4、教学不使用普通话的。七、其他城镇学校教师申报骨干教师评选,须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经历。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