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县级教坛新星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方案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利辛县2012年教坛新星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我校开展评选县级教坛新星和骨干教师的工作
我校本次评选县级教坛新星人选指标9名,拟从5月份评出的校级教学能手中产生(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县级骨干教师按规定条件评选,不受人数限制
一、成立组织评选领导小组组长:巩敬耕副组长:学校班子成员下设办公室主任:解士敏(兼)成员:有关处室主任,教导处、教科研中心、督导室副主任,教研组、年级组组长二、评选骨干教师工作程序1、11月12日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启动工作
2、11月13-16日个人申报
个人对照评审条件结合自身情况申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给教导处
年龄40周岁以上,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近三年来受到县级以上表彰且符合骨干教师评选标准的,可直接申报县级骨干教师评选
已经是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3、教导处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由教导处组织、教科研中心和督导室配合,进行复核,拟定人选名单,上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县级骨干教师名单
11月26日,由校长签署意见后,名单上报县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规范程序,执行标准,择优推荐
遵守纪律,工作负责,公正公平,完成任务
利辛高级中学2012
9.附件1:县骨干教师评审标准一、参评标准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2、具有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
3、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取得县级“教坛新星”或“教学能手”称号
二、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教育教学近三年来,教育教学教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且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