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四好少年”活动案例兰州市城关区东站小学多年来,我们一直把“德育育人”作为教育教学的重中之重来抓,奉行“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教育理念,培养学生争当“四好少年”,实现以学校小环境影响周边大环境的目的,学校以法制教育入手,建成了以“少年模拟法庭”为主要实践活动形式等教育阵地。近10年开发的校本课程《我与法》,其主要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的习惯。2000年之后,我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区教育出台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实施意见》,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及学校地域特点,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由学生扮演法官、律师、被告、原告,模拟审判程序,众多学生充当群众,经历整个审判过程,潜移默化的给学生输入法律常识,使学生悟到做人的道理,明确触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受到的应有的惩罚。学校特别聘请了城关区法院的少年庭审判长刘怡峻、朱榕、陆军老师作辅导,指导学生严格按照法庭规则、审判程序、法律术语开庭审理案件。在角色引人、角色意识问题上,老师的指导更为重要,通过指导学生迅速地进入角色.引导他们发挥自己的潜力,鼓励他们张扬角色需要的个性。各级各类领导非常关心我们的健康成长,多次来检查指导!每中队开设一块“法制小园地”,登载相关法制知识、警言、活动资料等;学校组织评比,要求做到主题突出,图文并茂,以提高宣传氛围的效果。我校一到六年级都开设《我与法》校本课程,每周一课时,开展讲读、讨论、分析、辩论、写一写、画一画等活动;成立《我与法》校本课程教研小组,定期进行教研活动,开展集体备课、课堂教学交流、活动成果交流等活动,学期末进行《我与法》期末测试,以提高我校法制教育实效。我校与当地的消防中队、派出所是多年的共建单位。在平常的工作中,我们经常请消防中队的杨立国指导员、武警支队的朱队长、派出所的蒲指导员给孩子们讲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及有关法律、安全的知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