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2010年提出“全面启动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69号)精神,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0〕22号),切实改善城郊结合部和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城郊结合部和乡村环境卫生面貌为切入点,按照“区级统筹、乡(街)村落实、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塑造村容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四边三大”活动(对乡村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裸露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有效遏制农村庭院、村庄、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不断完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内容和标准(一)整治范围: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所属村(社区)和东岸乡所属村,今年上半年以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乡政府所在地、新一轮农村示范村、公路沿线为重点
(二)整治内容:对田边地头、沟渠河塘、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地的裸露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
开展卫生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标准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做到“三无”: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2、基础卫生设施完善规范
做到“三有”:成片居民区有规范果皮桶、有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站、有垃圾收集转运专业队伍;3、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
做到垃圾入池、分类处理、及时清运、专人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