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县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计划的通知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0年度县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二一年四月十五日〇〇12010年度县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计划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结合近两年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政府决策更加合理。二、学习方式及参加人员县政府领导集体学法采取专题学法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两种形式进行。全年计划召开专题学法会议3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3次以上。专题学法会议由县长或者县长委托的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主持。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具体组织安排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安排,根据需要,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学习。一般在政府常务会议开始前或审议的某个议题前进行,时间约15分钟左右,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同志或者相关部门的专家向参会领导汇报、介绍有关法律内容。三、学习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5月12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