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核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主讲人:陈玉琢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3004309899邮箱:cyz168@1188
com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十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财税【2009】57号国税发【2009】88号国税函【2009】772号13号令国税发[1997]190号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内容1.什么损失
——资产损失的范围2.要不要批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式3.哪年扣除
——资产损失扣除时间4.损失原因
5.损失金额
——6.损失证据
对不同资产不同原因下的损失金额和证据进行审核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一、资产损失的范围资产的定义资产损失的定义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
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一、资产损失的范围资产的范围资产损失的范围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等货币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现金损失,存款损失,非贷款类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式自行计算扣除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