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金业务内控风险自查报告按照总行浦发银〔今年〕第70号文件的要求,在分行统一安排布置下,个金部组织专人,于今年3月21日至今年3月25日对所辖支行的8个网点及分行卡中心、个贷中心进行了全面自查。本次自查主要采取逐一对照总行下发的检查提纲,开展询问调查及业务档案抽查的方式。自查结果,我行个金业务总体上能够落实总行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基本规范,基本符合内控要求,但个别业务操作在手续方面不够完善,业务档案中也存在一些细小的差错。现将本次自查情况逐条对照总行检查提纲报告如下:一、东方卡业务内控风险检查情况(一)业务真实性检查1、东方卡客户资料真实性管理(1)以个人名义申领东方卡的均能做到申请表资料真实、完整并与业务系统内的个人客户资料一致。但有部分支行个别客户的预留资料不够完整,主要表现在只预留了客户的证件号码、姓名,并且有一部分客户签名遗漏的现象;申请表上摘录的发卡号不完整,经办人员未签章。(2)以单位名义批量申请个人东方卡的,均能做到批量申请名册要素填写齐全,与业务系统内持卡人资料一致、真实、完整。但是有部分支行没有预留申请名册。(3)以个人名义担保的有透支额度的信用卡,是否做到业务系统内客户信息与申请表中担保人资料要素一致、真实、完整,担保人影印证件齐全。(4)以单位名义担保的有透支额度的信用卡,是否做到业务系统内客户信息与申请表中担保单位资料要素一致、真实、完整,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影印件齐全。此部分的(3)、(4)项,由于昆明分行没有开办信用卡业务所以没有检查。2、信用卡授信抵、质押资产的真实性管理。我行目前仅开办了借记卡业务,还未开办信用卡业务。(二)业务风险防范检查1、空白重要凭证的管理(1)空白东方卡均做到专人保管,制卡人员与空白卡保管员分设。(2)各类东方卡均纳入表外管理,会计主管人员均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定期检查账实情况,确保账实一致,并做好检查记录。(3)制卡人员与空白卡保管员之间的日常卡片领用与交回均做好交接纪录。(4)空白卡、未领用卡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调动均做到顶班交接记录完整、各类卡片交接记录完整。(5)在未领用东方卡和密码封是否做到分人保管,营业日终未领用东方卡应入库保管,密码封应入钢箱保管方面,我行有部分支行没有做到东方卡和密码封分人保管。对于此违规行为,我部已经当场要求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6)拾遗卡、损坏卡、销户卡、均做到当日列表外控制管理,并及时对芯片、磁条做损毁处理。但是对于吞没卡吞没卡各支行均没有在电脑内建立表外控制管理,只建立了登记簿登记备案。对于此违规行为,我部已经当场要求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2、东方卡密钥的管理(1)分行均根据总行密钥管理办法建立有相应的实施细则。(2)本行密钥中心对密钥的管理均能做到落实专人管理。(3)密钥的使用均按规定做到双人会同的原则,并做好密钥使用登记。(4)对出于制卡需要,独立于密钥中心之外保管的用户卡制卡密钥均做到密钥保管人员与制卡人员的分离,密钥日常领用交接记录完整,日终密钥入密码保险箱保管。(5)密钥经管人没有由技术人员担任的情况。(6)对由密钥中心统一保管的密钥,均建立完备的密钥领用交接手续,并做成记录。(三)用卡(准贷记卡)透支风险的控制我行尚未开办信用卡业务。(四)收单商户风险管理1、收单行均遵照商户管理规定执行对收单商户准入的审核。2、收单商户在我行业务系统内设置的行业属性等相关参数均真实、准确。3、对收单商户的收单业务规则,包括银行卡辨识、收单结算、POS机具使用管理的培训均落实专人负责。(五)业务规范检查1、代收付业务的管理:代收付业务没有按规定执行相应的盘片交接制度;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装订代收付业务盘片交接清单和代收付业务清单;负责实时代收付业务的操作员均按业务管理要求使用操作员号和密码;均遵照反洗钱管理规定监督代发业务的开展,规避相应的系统风险。对于该项业务中没有建立盘片交接制度方面,我部已经现场进行了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2、制卡业务系统的管理:制卡室均独立封闭,制卡工作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