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确车间标识的过敏原的依据过敏原的识别及标识过敏原是出口产品车间管理的重点,很多体系中也对过敏原的管理有详细的要求,但很多企业都是“被动”的管理,并不十分理解管理过敏原的意义,很多人都认为,作为原辅料的过敏原,贯穿整个生产线,那么为什么还要有单独的过敏原物料间
为什么要进行标识
还有必要进行管理吗
现将对过敏原管理相关体系的学习和运用的心得提供给大家参考
车间标识的过敏原需要有依据,比如说出口欧盟的产品,过敏原的定义就需要根据欧盟的法规,出口美国的产品就不能依据欧盟的相关法规进行管理,出口美国的产品需要依据美国的相关法规,这个过敏原就不适用于欧盟日韩,同样,也不能用中国对过敏原的定义去约束出口国家的产品
对于我们国家,过敏原属于推荐性标识,并不是强制性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国家的法规不如外国细致,个人认为,国人对五谷的适应历史悠久,过敏的情况相对外国人要少很多
各国对过敏物质的界定欧盟对过敏原的定义•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产品(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卡姆小麦或这些品种的杂交株)及其产品
甲壳动物及其产品•蛋类及其产品•鱼及其产品•花生及其产品•大豆及其产品•牛奶及其产品(包括乳糖)•坚果:杏仁、榛果、胡核桃、腰果、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仁、夏威夷果和昆士兰果及其产品•芹菜及其产品•羽扇豆及其产品•软体动物及其产品芥末及其产品•芝麻籽及其产品•浓度超过10mg/kg或10mg/L的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表达式为S02
注:以上内容引自BRC第六版附录9
BRC第七版中未找到相关的附录,望大家补充,一起学习进步
美国对过敏原的要求•牛奶•鸡蛋•鱼类(如鲈鱼、真鳕或比目鱼)•甲壳类(如螃蟹、龙虾或虾)•坚果类(如杏仁、胡桃或核桃)•花生•小麦•大豆注:以上内容引自《水产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指南》第四版2011,P355,第19章未标注的主要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