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与方向》第三课时的教学设计内容来源:小学数学人教版三年级下册第一单元例3授课对象:三年级下期学生一、目标确定的依据:(一)课程标准相关要求《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学段目标”的第一学段对“图形与位置“部分的目标要求是“给定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中的一个方向,能辨认其余三个方向,知道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个方向,会运用这些词语描绘物体所在的方向
”该目标的掌握将利于第二学段“能根据物体相对于参照点的方向和距离确定位置”“会描述简单的路线图”的学习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实施建议部分中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体,在积极参与学习活动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发展
”通过现实的数学活动,培养学生辨认方向的意识,进一步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在活动体验中,培养学生热爱生活,学以致用的意识和小组合作的精神,感受数学与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
(二)教材分析“位置与方向”是小学数学图形与位置中的学习内容
这一内容分三次进行学习:第一次是一年级上册《位置》,目标是“让学生会用上、下、左、右、前、后描述物体的相对位置”
第二次是三年级下学期《位置与方向(一)》,目标是“给定东、南、西、北四个方向中的一个方向,让学生能辨认其余三个方向,知道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个方向,会运用这些词语描绘物体所在的方向”
第三次是五年级下册《位置》,目标是“能在方格纸上用数对表示位置”
第四次学习六年级上册的《位置与方向(二)》,目标是“能根据方向和距离确定物体的位置,会看简单的路线图,能根据路线图说出行走的方向和路线
”本次教学内容为第二次第一课时,旨在学生以初步形成的“上、下、左、右、前、后”的空间感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更抽象的空间观念
(三)学情分析对于三年级的学生来说,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东、南、西、北等方向的知识已经积累了一些感性的经验,但他们并没有真正形成方位的概念,也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