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徽卷考试说明·数学(文科)I
考试性质略II
考试内容和要求一、考核目标与要求(一)知识要求知识是指《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系列1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略(二)能力要求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略(三)个性品质要求略(四)几点说明略二、考试范围与要求(一)集合1
集合的含义与表示(1)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
(2)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
集合间的基本关系(1)理解集合之间包含与相等的含义,能识别给定集合的子集
(2)在具体情境中,了解全集与空集的含义
集合的基本运算(1)理解两个集合的并集与交集的含义,会求两个简单集合的并集与交集
(2)理解在给定集合中一个子集的补集的含义,会求给定子集的补集
(3)能使用韦恩(Venn)图表达两个简单集合间的关系运算
(二)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1
函数(1)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了解映射的概念
(2)在实际情境中,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方法(如图像法、列表法、解析法)表示函数
(3)了解简单的分段函数,并能简单应用
(4)理解函数的单调性、最大(小)值及其几何意义;结合具体函数,了解函数奇偶性含义
(5)会运用函数的图像理解和研究函数的性质
2.指数函数(1)了解指数函数模型的实际背景
(2)理解有理指数幂的含义,了解实数指数幂的意义,掌握幂的运算
(3)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及其单调性,掌握指数函数图像通过的特殊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