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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实务-模块七-财产税类涉税业务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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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七模块七财产税类涉税业务财产税类涉税业务DGIL《企业纳税实务》核心课程项目一:房产税涉税业务处理知识点◎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和计税依据技能点◎掌握房产税的计算◎掌握房产税优惠政策的运用任务描述苏州瑞德酒业有限公司2008年2月委托苏州瑞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新建厂房,9月对建成的厂房办理验收手续,同时接管基建工地上价值100万元的材料棚,一并转入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100万元。同时,该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08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08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08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另外,还拥有一个内部职工医院、一个幼儿园和一个学校,房产的原值分别为280万元、100万元和120万元。(江苏省规定的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20%)。如果你是公司的办税会计,你该如何准确计算出瑞德公司08年的房产税呢?任务分析通过任务描述,本任务主要涉及房产税的相关知识。在瑞德公司的相关房产中,有自用房产、租赁房产,还有相关免税房产,涉及内容较多。因此,只有3掌握房产税的相关知识,才能够准确计算出瑞德公司08年的房产税。相关知识一、纳税义务人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房产税。相关知识二、征税对象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相关知识三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相关知识四、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按照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一)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申报不实或申报数与同一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收入相比明显不合理的,税务部门可以核定其应纳税款。相关知识五、税率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的是比例税率。⑴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的。税率为l.2%;⑵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l2%。从2001年1l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相关知识六税收优惠目前,房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⑴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⑵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上述单位所属的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的用房,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相关知识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⑴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⑵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⑶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⑷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⑸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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