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单元法不可违主题词:一般违法犯罪•三国时期的刘备留给后人一句名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说告诉我们: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要做;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偏偏“恶小而为之”,最终做出违法的事情来,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其中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与他们不懂法,不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有不良行为不注意加以矫治有很大关系。这一节课我们就来学习有关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挤在两个座位上,起哄、打闹、吹口哨,并模仿影片中的音乐和对话大声哼唱、喊叫。周围观众和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为了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影院工作人员给派出所打了电话,民警赶来后将这三个人带走。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李某等三人“警告”处罚。材料1公安机关为什么给予李某等三人以警告的处罚?因为他们做了法律所禁止的,是一种违法行为。材料2在一小学,8名学生无故退学。经调查得知,8名学生的家庭有足够的条件供应其自女上学,家长让子女退学是为了让孩子外出打工挣钱。学校及镇教委多次做其家长的工作让孩子复学,但未能成功。最后由镇政府依法对8名学生强制执行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责令每位家长督促孩子尽快返校,并处以500元的罚款。:为什么对家长处以罚款?因为家长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是一种违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案例12000年2月15日,江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追缴非法所得161.77万元。2001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死刑,同时下达了执行死死刑,同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刑的命令。案例2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挤在两个座位上,起哄、打闹、吹口哨,并模仿影片中的音乐和对话大声哼唱、喊叫。周围观众和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为了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影院工作人员给派出所打了电话,民警赶来后将这三个人带走。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李某等三人“警告”处罚。同样是违法行为,为什么有的人要判刑坐牢,而有的人不用?一般违法犯罪(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案例1:2000年2月15日,江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追缴非法所得161.77万元。2001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死刑,同死刑,同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胡长清的行为是犯罪案例2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挤在两个座位上,起哄、打闹、吹口哨,并模仿影片中的音乐和对话大声哼唱、喊叫。周围观众和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为了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影院工作人员给派出所打了电话,民警赶来后将这三个人带走。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李某等三人“警告”处罚。李某等三人的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导航一、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1.什么是违法行为?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和犯罪。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是一般违法行为。犯罪则是违反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2.一般违法行为的特征:3.什么是犯罪?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4.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当罚性。违法行为一般违法犯罪拦路抢劫殴打他人致轻伤殴打他人致死亡抢劫深夜开音响大声歌唱持刀杀人随意拨打110吸毒在文物古迹乱涂乱画骑自行车闯红灯在图书馆大声喧哗1、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看书归纳)危害性触犯法律处罚程度一般违法犯罪违法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刑法以外的法律刑法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