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oYWSC-1100516000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手册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08月30日发布前言-1-一、受理范围-2-二、办理依据-2-三、实施机关-3-四、许可人员-3-五、许可条件-3-(一)予以批准的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二)不予批准的情形:错误!未定义书签。六、申请材料-3-七、许可时限-3-八、许可收费-4-九、许可证件-4-十、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4-(一)共同许可-4-(♦).1—L^1*口J-4—十一、中介服务-4-十二、指定培训-4-十三、资质资格-4-十四、许可办理-4-(一)通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申请-5-(三)受理-5-(四)审查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决定-7-(六)证件制作与送达错误!未定义书签。(七)决定公开错误!未定义书签。(八)中止许可或终止许可-8-(九)许可服务-8-十五、监督检查-8-(一)通贝lj-9-(二)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检查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9-(三)年检-9-(四)诚信档案-9-(五)分类监管-9-(六)结果处理-10-十六、投诉举报-10-附件1XXXXXXXXXXXX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2xxxxxxxxxxxx错误!未定义书签。,.yi—A—刖吕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手册规定了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的范围、认定流程。本手册按照DB53/T543《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第2部分:要素编写》、《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第3部分:格式编排》、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进行编写。本手册由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手册起草单位: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手册的解释部门: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业务手册—、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GU官渡区行政区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计量法律法规要求,所建立的计量标准的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申请(含新办、延续、更换、封存或撤销、补证)。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计量检定合格;(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第八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后,方可使用。3、《计量标准考核办法》4、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三、实施机关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许可人员1、教育:大学及以上学历。2、培训:受过行政审批综合管理及业务培训。3、技能:熟悉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实务知识。具有较强的行政审批管理能力;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和业务工作的组织、安排和汇总工作。4、经验:在质监系统工作3年以上。五、许可条件同时满足(一)、(二)项条件准予批准。(一)申请人符合和满足以下条件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共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2.配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程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