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贵州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从2011年秋季开始执行)年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总课时数课时比例品德品德与生活332109
20%品德与社会3333420思想品德322245语文887666555196020
60%数学444555555147015
40%外语22224447007
30%历史与社会历史2222103
50%地理22140科学22222802
90%生物221401
50%物理231751
70%化学31051
10%体育与健康443333333101510
60%艺术音乐22222211152511%美术222222111525综合实践活动333333373515
30%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332222322735周总课时262630303030343434274学年总课时91091010501050105010501190119011909590贵州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修订)说明一、本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是我省各地、各学校安排课程课时的依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该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义务教育阶段全学年共计52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
三、本修订意见将原来小学1-2年级每周3课时的体育与健康调整为每周4个课时;将原来小学1-2年每周4课时的地方课程课调整为每周3个课时;同时根据课程标准,将原来初中三年级的地理课程删除;将初三年级的历史课由每周1课时调整为每周2课时
四、一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合课——艺术课,也可以分科设置音乐、美术课,若选择综合课程,其相应周课时数为音乐、美术课课时数之和;七至九年级可设置综合课程——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也可分科设置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若选用历史与社会课、科学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