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平民英雄不流泪――观7月16日《平民英雄》有感看了7月16日《平民英雄》节目,我认为陈会兰女士应当称为一个救人的平民英雄,并不是戴眼镜的王瑞所说的人贩子
如果说她是人贩子,她还会用自行车载着孩子在附近转上几圈,她不怕别人看见吗
有哪个人贩子不是拐到人后迅速逃之夭夭
至于说她喜欢这个孩子,有心收养这个孩子,我认为就更不可能了自己已经有三个孩子,再去收养别人的孩子,难道这不是个笑话吗
至于陈女士为什么不报警,我认为这没什么
在我们乡下人眼中,警察是“抓人”和“罚款”的代名词,同样如果自己能找到孩子的父母为什么要找警察
而节目中的四个专业的佳宾对陈女士咄咄逼人的提问,让主人公流泪了,试问:用四个专业人员对一个非专业人员的提问,让一个非专业人员的思维方式去顺从四个专业人员的思维方式,用四个专业人员事后的反思的思维去考证主人公当时的思考,这种提问恐怕有失公平吧
更可气的是还被警方拘留了七天,孩子的父母悬赏不算不说,竞连句道歉的话也没有
更不能容忍的是在节目的最后戴眼镜王瑞仍然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咄咄逼人的中、口气把主人公推证成一个人贩子,交出孩子是因为孩子的父母已经报警,主人公怕被警方抓住,纯属无稽之谈
你见过哪个人贩子因为怕被警方抓住而交出孩子,同样警方破获的这类案件又占发生案件的几分之几
面对种种委屈,主人公流泪了,虽然节目的最后主人公说:下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会换一种方式处理,但我私下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实在令人担忧
中华民族是礼仪之帮,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思想的影响,见义勇为、扶危济贫、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比比皆是
曾几何时,国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一些人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把见义勇为的说成了事故的“肇事者”,把助人者说成了侵害者……,以便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或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上演着一个又一个“农夫和蛇”的故事
当这些事件被澄清以后,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