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百色市逸夫小学李丽秋通过对《教师法》的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
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
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1
严格要求自己
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我要坚持学习与实践
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
因此,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
而要做到这些要求,救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
处在跨世纪的今天,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要爱教育事业
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学生,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我要坚贞不移的热爱教育事业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
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