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工作时间(一)医院行财后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如工作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
临床、医技、及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院职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事先请假
倒班人员均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科室依据节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须严格执行以科室为单位的上下班签到制,严禁代签,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及直属领导100元
(四)各科必须健全考勤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病事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保健假等的具体时间
三、打卡规定(一)本院采用指纹扫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员工上、下班共两次打卡
倒班人员亦需按照排班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临床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
员工每月考勤根据上下班打卡记录、休假申请单等进行综合统计
(二)各后勤科室需将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档备案
(三)员工忘记打卡,应在次日向人事科说明情况,并填写漏打卡说明
(四)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派遣单》经审核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出差回来后于3个工作日内到人事科销假,否则按“空卡”处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资100元,依次类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将科室上月考勤统计表交由人事科进行审核,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罚填报人100元
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纹打卡机的记录为准,没有记录且没有登记请假的均视为缺勤
(六)员工外出如不能及时打卡,需向科主任请假并在人事科填写外出登记表,由人事科主任签字备案
(七)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签到考勤
(八)因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