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处理程序一、目的为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减少或避免不良品出厂,影响公司的信誉,加强对工作及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有效地处理客户对我司提出的质量问题投诉或退货,从而实现全过程的持续改进,防止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特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此程序适用于我司:1、半成品、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2、设计、打样等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3、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或索赔等;4、管理失误或员工的工作疏忽等产生的质量问题;5、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三、质量事故处理程序1、各部门发现质量事故、或客户对公司的产品质量投诉或退货时,应立即上报技术部,技术部组织人员或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鉴定工作
调查小组或成员可由技术部全部担任,也可由多部门人员担任
2、根据调查或相关信息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查找引发质量的原因,更具质量事故性质及影响程度大小,对质量事故做出判断;3、质量事故分类质量事故具体分为三类:A类、B类、C类
A类质量事故:为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600元(含)以上;B类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300元(含)--600元;C类质量事故: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50元(含)--300元;4、对C类质量事故或对公司影响较小的质量事故,采取现场进行纠正,开具《纠正预防措施单》和《罚单》,并对相应责任人或相关岗位进行处罚并开展质量事故教育;5、B类和A类质量事故应4小时内上报总经理,与相关部门制订质量事故解决方案,尽量减少因质量事故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将质量事故解决方案上报相关领导批准;6、由技术部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上报总经理签字,再由技术部存档
7、对发生质量事故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处罚,并责成部门对员工开展质量事故教育;四、质量事故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运输费用+延时交货的罚款+其他1、直接经济损失在50元以下,构不成质量事故的,由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