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教师体罚学生现象一、对于社会上出现的教师体罚学生现象的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但是,还是有少数教师我行我素,照罚不误
这是因为,这些教师太迷信体罚的管理功能,忽视适当的体罚,可以起到警戒作用
但是,体罚既是有伤害性的行为,自然得有个度的要求,还有个动机要求警戒
在小孩子逐渐长大,逐渐具有理解是非好歹的能力时,说服性的教育和感化性的教育是方向和最终手段,而体罚作为适当的辅助手段而应逐步取消
我个人认为体罚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让学生打扫卫生,做一件有益于班级和同学的事,写检讨等等
体罚最重要是让学生警醒以至于不再犯,而不是发泄老师心中的愤怒和不满
体罚也可以人性化性,不一定是肉体的惩罚,而且体罚学生时不应该带有蔑视、不尊重和残害的成分
教师总以为自己在校绝对权威不容冒犯
教师对学生不良行为的处罚,是因为学生的行为妨碍了自己预设程序的进行
所谓双边活动、启发性原则,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已是空中楼阁
由于教师放宽了处罚的范围,由于教师无力创设使学生轻松自如的环境,所以他们就在课堂内外频频实施体罚,给教育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危害性极大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
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在特定情境中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
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
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
这就不利于学生健康心理素质的培养,反而会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经常体罚会提高学生对体罚的极度反感,学生对体罚反应迟钝,逐渐失去对体罚的敏感
为了达到应有的效果,教师往往又要加重体罚,这样就导致体罚的恶性循环,带来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