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编制单位:安宁煤矿通防安全科编制时间:2015年12月23日安宁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我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现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贵州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普安县楼下安宁煤矿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一、劳动定员管理原则1、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挖掘各工种内部潜力、提高工时利用率,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根据煤矿企业自身实际,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框架内科学合理的确定,不搞“一刀切”
4、坚持严格按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对凡有定额标准的作业项目都要按劳动定额标准定员,凡是能够计算和考核工作量的岗位都要有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实行定额定员管理,合理节约劳动生产力
5、坚持限定人员数量的原则
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限定,既要满足减人提效的要求,又要满足基本生产岗位的要求;既要对采、掘工作面的人员界定,又要对井上、下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界定,确保安全高效的组织生产
二、劳动定员管理制度1、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
矿部通防安全科负责人负责劳动定额管理,专职做好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2、制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
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