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市专业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专业性社会团体是指从事相同领域的专业人员自愿组成或以专业技术、专门资金,为从事某项事业而成立的社会团体
专业性社会团体一般是非经济类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粤民发[2015]7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中山市专业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在中山市登记成立的专业性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专业性社会团体应参照章程示范文本制定协会章程
所制定的章程应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修改完善
制定章程前应选择填写下列内容:◆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同步对应关联□会员□会员代表)社会团体会员数量在200个以内的,应当召开会员大会;会员数量在200个以上的,可根据需要推选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代表组成
社会团体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高权力机构类型,并对应选择组成的会员、会员代表等内容
◆会员类型:□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同步关联会员条件条款、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秘书长)变更条款)社会团体会员可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社会团体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会员类型,并对应选择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条件及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变更、增补等内容;◆监督机构:□监事会□监事社会团体设监事会或监事
人数较多和规模较大的社会团体应设监事会,成员的人数不少于3人,且为奇数;会员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社会团体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立监督会、监事
◆秘书长产生方式:□选任制□聘任制(同步关联秘书长产生条款、职权条款、变更条款)社会团体秘书长可实行选任制或聘任制
为选任制的,秘书长为会员,由理事会选举或罢免;为聘任制的,秘书长为非会员,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
社会团体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