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中的属地管辖权案例分析一
教学目标:1
掌握我国在刑法适用范围上的基本规定;2
掌握我国刑法在属地管辖权方面的相关规定;3
能够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刑法在属地管理权适用范围上的实例;4
培养学生“理论武装头脑”的自主学习意识,增强理解问题、分析问题的洞察力和思考能力
二.教学重点、难点:1
重点理解关于我国刑法属地管辖权的相关规定
难点根据刑法学有关知识点,分析、解决有关实务问题
课时安排:1课时四
教学手段:多媒体五.教学内容:刑法的效力范围,也称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有效,以及刑法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我国刑法第6条至第12条对刑法的效力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6条是关于属地管辖权的相关规定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些案例,通过案例来分析、理解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方面的相关知识点
案例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案情]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
当飞机飞到东经118
09'00“,北纬52
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法理分析]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
被告人某甲虽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
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