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科研奖励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更上一层楼,贯彻落实学校“科研兴校”的战略目标,以教研为载体,提高教师教科研能力和育人水平,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不断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实现学校办学目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此奖励方案
二、实施办法:每学期末,根据教导处登记的学校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及课题研究情况,给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奖励金额依据校财力定
三、实施对象:学校在岗人员
四、奖励细则(一)教师论文、公开课每篇、节奖励办法(二)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办法等级级别校区市省国家一25355080150二20304570120三15254060100级别等级特等一等二等三等优秀指导老师区2015105100市35302520150省80605040200国家100807060300备注:运动会除田径团体之外的个人单项按名次计奖
(三)师生艺体展演节目奖励表(含合唱、合奏、武术、队列等)以上标准需大于等于40人,30-40人之间按80%计算,小于30人按60%算
(1)训期少于2个月的临时组团参赛项目,按80%计算
(2)非竞赛性表演,可参照三等的80%奖励
(3)非训练过的临时表演,给予实际课时津贴奖励
(四)课题研究、试点、课改等重大教科研项目团队或教研组奖励参照师生展演的级别进行奖励,校长室保留解释权
(五)其它组织活动奖励办法说明1
期中试卷命题、优秀教案计划、上校级展示课——每人25元2
教师培训讲座、评审评委——每人每项50元3
株洲日报、晚报等发文市级级别等级一等二等三等区800600400市1000800600省15001000800国家300020001500《小溪流》等发文省级《小读者》等发文国家4
语文报杯竞赛省级(不计指导老师奖)弘大数学竞赛按参加级别记奖走进美妙数学花园市级新希望杯英语大赛市级5
关于田径队,篮、足球队进行专业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