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建局城市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报告与住建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汇报汇编住建局城市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报告一、完善公交站台布点方案、确立普通公交站台、招呼站、港湾式站台等的具体位置(一)集民间资金建设公交站台40座,其中式公交站台16座、非港湾式公交站台24座,分别为:干道沿线8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天星大道段4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同心路4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共计24座非港湾式公交站台
(二)严格根据规划设计的质量、外观要求建设,公交站台建成后实行出让广告经营权,经投资与收入核算,建议投资者无偿使用15年,在其经营期限内,由投资方负责站台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资方在站台使用期限内行驶公交站台广告招商使用权,其产权归县公共汽车管理站所有
二、完善道路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和管理意见(一)原则已建各类城市地下管线,实行“谁建设、谁所有、谁管理”原则;新建各类管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有偿使用”原则
(二)范围地下管线包括县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高压和低压输配电线路、通信线路、广播和有线电视网络、自来水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燃气管道、工业用输送管道
(三)建设程序1、县规划局应加强规划统筹,对新建道路及其地下管线实施统一规划管理
各管线建设单位应编制各自的管线专项规划,报送县规划第1页共4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局审核,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范围
新建各类地下管线由县规划局统一审批规划方案,业主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
2、管线施工图纸需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报县住建局备案
各管线在道路断面中的管位原则上应根据县规划局要求布置
3、各管线建设部门应拟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在年初向县规划局、县建设局申报建设项目及具体内容
在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需要建设地下管线的各建设主体应取得县规划局批准的地下管线红线图等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