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堰小学重大事项民主管理议事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推进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构建重大事项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学校重大事项范围1、学校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加快学校发展过程中涉及工作全局的重大发展战略、规划、改革方案的制定、调整和完善,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调整、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等重大改革、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配置调整、处置和经营情况等。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校中层干部的提名推荐,临时人员聘用和管理等。3、校园校舍的新、改、扩建,大规模的校园校舍修缮,大型校园文化、安全、环境建设,不动资产购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4、学校预算内非常规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不含学校水电、工资等日常固定性开支),预算外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资金的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和借贷以及全年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等。(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的为大额度资金使用。)5、学校认为应纳入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运行的其他事项。二、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2、充分酝酿,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实施。3、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任何个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5、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6、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路线和工作方法,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三、学校重大事项的议事要求1、对涉及学校整体利益和整体工作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2、对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与会成员要积极思考研究,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需要与会成员表决决策的问题,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3、所讨论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4、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预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决策后要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5、决定一经形成,班子成员都必须服从,积极贯彻落实,不允许在会外出现与决定不一致的声音,更不得向外泄漏会议内部讨论情况。6、会议由校长、书记、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一般由校长主持。四、学校重大事项的操作流程学校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运行按事项提出和公开征求意见、集体民主决策和结果公开、公开透明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及结果公开公示四大步骤展开工作。(一)事项提出和公开征求意见。学校校长或行政会经事前调查研究、可行性分析后,提出重大事项决策的初步方案并予以公开。管委会全程参与调研论证,并收集汇总教职工对初步方案的意见。涉及学校布局调整及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还应征求当地各方面的意见。监委会对调研论证过程进行监督。(二)集体民主决策和结果公开。学校召开党委会或行政会进行重大事项决策,并将决策结果予以公开。在决策会上,管委会要汇报所收集的各方意见,监委会对决策程序和合规性进行监督。(三)公开透明组织实施。按党委会或行政会议决策意见,学校校长或其他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组织相关人员,公开透明实施重大事项。管委会派员参与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资产处置等具体事项的洽谈、合同签订、质量检查、经费结算等关键环节,参与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方案制定、评定,参与学校中层干部提名推荐等重大事项的实施。监委会对实施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四)执行情况及结果公示公开。学校行政会通过职工大会、公示等途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将重大事项执行实施情况及结果予以公示公开。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