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堰小学重大事项民主管理议事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推进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构建重大事项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重大事项范围1、学校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加快学校发展过程中涉及工作全局的重大发展战略、规划、改革方案的制定、调整和完善,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岗位调整、年度考核、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等重大改革、管理制度、措施的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配置调整、处置和经营情况等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学校中层干部的提名推荐,临时人员聘用和管理等
3、校园校舍的新、改、扩建,大规模的校园校舍修缮,大型校园文化、安全、环境建设,不动资产购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4、学校预算内非常规大额度资金的调动和使用(不含学校水电、工资等日常固定性开支),预算外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资金的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和借贷以及全年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等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上的为大额度资金使用
)5、学校认为应纳入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运行的其他事项
二、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
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决定事项,少数服从多数
个别人意见被否定可保留意见,可向上级报告,但不得拒绝执行
2、充分酝酿,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分工负责实施
3、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
4、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任何个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不得个人决定重大事项
在处理紧急问题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领导共同决定
5、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稳定
6、坚持联系和依靠群众原则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路线和工作方法,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标准
三、学校重大事项的议事要求1、对涉及学校整体利益和整体工作的重大事